执法常识 辱骂民警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一、《人民警察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拒绝或者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公然侮辱正在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给予治安管理处罚,以威胁方法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使用警械的条件
一、使用约束性警械
1.公安民警依法执行下列任务,遇有违法犯罪行为人可能脱逃、行凶、自杀、自伤或者有其他危险行为的,可以使用手铐、脚镣、警绳等约束性警械:
(1)抓获违法犯罪行为人的;
(2)执行逮捕、拘留、看、解、审讯、拘传、强制传唤的;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使用警械的其他情形。
2.对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他人和本人的人身安全的精神病人,可以使用约束带或者警绳、手铐等约束性警械予以约束。
3.醉酒的人在醉酒状态中,对本人有危险或者对他人的人身、财产或者公共安全有威胁的,应当对其使用约束带或者警绳等约束至酒醒,但是不得使用手铐、脚镣等警械。
二、使用驱逐性、制服性警械
1.使用条件。公安民警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经警告无效的,可以使用警棍、催泪喷射器、高压水枪等驱逐性、制服性警械:
(1)结伙斗殴、殴打他人、寻衅滋事、侮辱妇女的;
(2)聚众扰乱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运动场等公共场所秩序的;
(3)非法举行集会、游行、示威的;
(4)强行冲越公安民警为履行职责设置的警戒线的;
(5)以暴力方法抗拒或者阻碍公安民警依法履行职责的;
(6)袭击公安民警的;
(7)危害公共安全、社会秩序和公民人身安全的其他行为,需要当场制止的;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使用警械的其他情形。
如何处置物业纠纷
具体操作:
1.了解并报告现场情况,请求指令或支援。
2.制止过激行为,维护现场秩序,防止事态失控。
3.因物业承诺事项未落实、物业管理费用等引发的纠纷,当事人要求调解的,民警可以帮助协调解决,经协调达不成一致意见的,告知双方到物业主管部门解决纠纷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对以车辆堵塞通道的方式扰乱小区正常生活秩序的,民警可对车主进行劝解,不听劝解的,收集相关证据,依法对行为人予以治安处罚,对车辆按照违反治安管理的工具予以处理。
5.填写、存储接处警记录;处警结果需要制作法律文书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注意事项:
1.民警处警的主要任务是平息事态,预防和及时查处物业纠纷引发的违法犯罪行为。
2.民警不宜介入物业纠纷的实质内容,明确告知当事人通过民事途径解决;必要时,报告指挥中心通知物业行政管理部门、业主委员会、开发商等相关单位派员到场协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