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知识】现场警情处置应对方法之现场抓铺、现场处置
第七章 现场抓捕
五十四、民警通常抓捕违法犯罪嫌疑人时,怎么办?
(一)侦查现场:密切监视违法犯罪嫌疑人员,查明人员数量、特征、所在位置、活动轨迹,是否持有凶器、枪支等重要信息。
(二)反馈求援:将现场情况详细报告指挥中心,充分进行形势评估,必要时请求支援。
(三)疏散人员:疏散现场无关人员,防止无辜人员受到伤害。
(四)表明身份:亮明身份,出示执法证件。
(五)口头警告:控制现场局面,迫使对方服从指令。
(六)使用器械:视情果断使用警械和武器,迅速制止违法犯罪行为。
(七)严格约束:对嫌疑人成功控制后,依法使用警械约束。
(八)检查搜身:立即搜身排除隐患,并迅速安全带离现场。
(九)依法救治:嫌疑人受伤的,及时救助,并采取措施防止逃跑、自伤、自杀等。
五十五、民警现场抓捕多名嫌疑人时,怎么办?
(一)侦查现场:密切监视违法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和动向。
(二)反馈求援:请求指挥中心支援,集中优势警力,配齐警械武器。
(三)拟定方案:警力到位后,迅速拟定抓捕行动方案,进行人员分工。
(四)使用器械:合理运用查缉战术,依法果断使用警械武器。
五十六、民警夜间现场抓捕嫌疑人时,怎么办?
(一)侦查现场:对现场地理位置、周边环境进行现场侦查,准确掌握现场信息。
(二)反馈求援:报告指挥中心,请求支援,集中优势警力,配齐警械武器和夜视仪、照明灯等照明设备。
(三)部署处置:合理重点部署警力,对可能逃跑路线安排蹲守。尽量秘密接敌,迷惑对象,近战捕获。同时,注重协同行动,默契配合。
(四)使用器械:严格使用警械武器,防止误伤。
五十七、民警现场抓捕驾车嫌疑人时,怎么办?
(一)严密布控:做好现场布控,在可能逃跑的通道、路口设置路障、爆胎器等阻车设备,防止脱逃。
(二)疏散群众:疏散现场周围群众,防止受到冲撞伤害。
(三)涉险慎追:在人员繁杂、路况复杂的情况下,尽量避免跟车紧追,防止车辆失控或嫌疑人铤而走险,危及公共安全。
(四)反馈求援:要将车型、车牌、车内人员特征、逃窜方向和实时位置等基本情况上报指挥中心,调集警力尽量在安全区域布控查缉。
(五)果断处置:对故意驾驶车辆冲撞人群、危害公共安全、实施恐怖袭击或车辆逃脱后可能造成更加严重后果的,果断使用武器,依法处置。
(六)战术合理:截停车辆时,检查民警应采取合理站位盘查车辆,并保持警惕,如遇冲卡第一时间躲避,并立即启动阻车器,民警不得以身体阻挡、攀拽冲卡车辆。车辆截停后,要保持安全距离,合理站位分工,切忌盲目上前。
五十八、民警现场抓捕携带武器、爆炸物或其他凶器的嫌疑人时,怎么办?
(一)反馈求援:立即请求指挥中心支援,调配优势警力和必要装备。
(二)注意安全:尽量不要在人员密集场所实施抓捕,抓捕地点一般应选择便于控制的区域。尽量采取密捕方式进行,提高抓捕成功率。
(三)稳控震慑:密切监控嫌疑人员,通过喊话教育稳定其情绪、警力震慑劝导其自动交出武器。
(四)果断处置:果断使用警械武器,依法处置。
五十九、民警抓捕艾滋病人、传染病人时,怎么办?
(一)反馈求援:第一时间报告指挥中心,请求传染病防治部门配合。
(二)防护措施:尽量配齐橡胶手套、防护眼镜、口罩等防护用具,配齐网枪、麻醉枪等抓捕装备。
(三)抓捕要点:在抓捕时避免与嫌疑人产生直接身体接触,尽量进行远距离控制。
(四)迅速控制:抓捕成功后,和医护人员联合将嫌疑人控制。
六十、民警在抓捕时受围攻,怎么办?
(一)反馈求援:及时报告指挥中心,请求警力支援。
(二)安全转移:合理运用查缉战术,果断处置,迅速转移至安全地带。
(三)加强防护:注意自身防护,保管好警械武器和车辆等装备,防止被抢夺。
(四)震慑人群:亮明身份,告知行为违法性和后果,稳定震慑围攻人员情绪。
(五)果断处置:视情对实施组织、煽动、策划行为的首要分子依法使用警械武器进行控制。
六十一、民警在公共汽车上抓捕,怎么办?
(一)秘密布控:先行对嫌疑人进行秘密封堵、合围,尽量不被察觉,避免打草惊蛇、惊动嫌疑人,造成危险升级。
(二)处置灵活:以车辆存在安全隐患、修路断交等其他原因为由,让车辆停靠在指定位置,让乘车人员离开车辆,到达空旷安全位置,进行抓捕。
(三)果断迅速:迅速行动,必要时依法果断使用警械武器。
(四)疏散人员:表明身份,迅速疏散无关人员。
六十二、民警遇未成年人在抓捕对象身边时,怎么办?
(一)紧密跟踪:秘密跟踪,掌握嫌疑人活动情况,找准时机,待其分离后迅速采取抓捕行动。
(二)等待时机:综合分析现场各种情况,如果嫌疑人短时间内无法与未成年人分开,在条件容许的情况下,可以另择时机,暂缓对其抓捕。
(三)文明巧抓:情况紧急,非抓不可的,要注意方式方法,明确分工。嫌疑人主动配合时,尽量采取比较“缓和”的抓捕方式。要明确专人保护、照顾未成年人,尽快通知未成年人监护人接管。
第八章 现场处置
六十三、民警遇酒后滋事类现场处置时,怎么办?
(一)保障安全:对醉卧在街头、路旁、交通通道、桥梁水沟等危险境地的,应立即将其移开,搬运到安全地带,稳定其情绪,确保其人身安全。
(二)区别情形:对于只醉不闹者,可以给予救助,联系家属、帮助送医院或者送回家,行为过激时,可以适当控制。对于酒后滋事行为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果断处置,防止事态恶化升级。
(三)通知亲友:现场处置时,尽可能通知醉酒人员家属、亲友或者单位领导到场配合。
(四)固定证据:开启执法记录仪,进行全程录音录像。
(五)果断处置:对严重危害社会秩序或者威胁公共安全的人员,可以强行带离现场、依法予以拘留或者采取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六)密切监视:在使用警械和强行带离滋事人时,应注意避免滋事人脱逃、行凶、自伤、自残、自杀或发生其他危险行为。
(七)有效约束:醉酒的人在醉酒状态中,对本人有危险或者对他人的人身、财产或者公共安全有威胁的,应当对其采取保护性措施约束至酒醒。
(八)注意义务:在采取强制措施和约束醒酒时,尽量让其就地坐靠,防止跌倒摔伤。对于无法坐靠的,尽量让其侧躺,严禁仰卧,以防窒息。要密切注意醉酒者的身体状况,遇有突发情况及时救治。
(九)保管物品:对醉酒者的财物等随身物品要做好登记,妥善保管,及时移交家属或者醒酒后移交本人。
法律依据:《人民警察法》第8条,《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5条。
六十四、民警遇群众溺水时,怎么办?
(一)解释说明:突遇群众溺水,但不会游泳,又无救援设备时,要保持冷静,注意安全,不要盲目下水,以适当方式向群众表明自己不会游泳。
(二)设法求救:充分利用船只、救生圈和现场发现的木板、竹竿等工具积极救援。
(三)及时报告:报告指挥中心,请求消防、120急救等专业力量到场救援。
(四)规范救治:溺水人员被救上岸后,根据情形进行急救。
法律依据:《人民警察法》第21条。
六十五、民警遇群众围堵政府机关时,怎么办?
(一)固定证据:开启执法记录仪,进行全程录音录像。
(二)反馈求援:迅速赶到现场,及时对现场情况进行评估,事态超出民警可控范围的,立即向指挥中心汇报情况,请求警力支援,确保警力优势,及时遏制事态发展。
(三)合理分工:现场指挥员要第一时间掌控分析好现场的各类信息,科学调配警力,做好警力组织分工。迅速通过口头、高音喇叭、广播等方式发布通告,告知正确表达意愿的方式和途径。同时进行法律政策宣传教育,指明现场行为人的违法性及其行为后果,通过法律政策攻心,分化瓦解现场人员,震慑违法犯罪分子。
(四)果断处置:对顽固不化、对立情绪严重、行为过激的人员,要果断出手、迅速控制、强制带离,防止因优柔寡断、犹豫不决而造成过激行为的叠加效应,激化事件升级。
六十六、民警现场遇到以过激行为信访时,怎么办?
(一)制止行为:民警到达现场后,立即制止信访人员的过激行为,安抚其情绪,劝离围观人员。
(二)劝导宣传:配合被信访单位及工作人员对信访人进行劝导,劝导要以说服教育为主,着重对其进行法律法规政策宣传,指出过激行为的违法性和法律后果。
(三)关注重点:注意查找信访活动的组织者、领导者,密切关注情绪激动、行为易失控的人员。
(四)恢复秩序:信访人员众多的,要求其推选代表,到指定接待场所商谈。责令其他信访人员立即退出办公、生产、营业场所,恢复正常秩序。
(五)告知途径:经商谈,难以达成一致的,告知信访人员应到信访部门通过正当信访途径寻求解决。
(六)果断处置:信访人员不听劝阻,继续实施谩骂、侮辱、殴打工作人员、损毁办公设施或无理取闹的,带至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带离时要避免造成信访人员身体伤害,防止矛盾焦点转移至公安机关。
六十七、民警现场遇到以过激行为讨薪时,怎么办?
(一)反馈求援:了解并报告现场情况,请求指挥中心调集警力支援。
(二)稳控事态:及时通知消防、劳动监察部门、用工单位、医疗机构等人员到场,形成处置合力。
(三)举措灵活:依据现场情况,灵活采取劝解、阻止、解救、强行带离现场等措施,制止过激行为,确保人员安全。
(四)教育劝导:对当事人进行教育,告知其向主管部门申请解决。
(五)稳控秩序:处置过激讨薪行为时,要注意及时疏散围观群众,维护好现场秩序。
法律依据:《人民警察法》第21条,《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3条。
六十八、民警遇到精神病人肇事肇祸时,怎么办?
(一)维持秩序:判明现场情况,疏散围观群众,设置警戒带隔离现场。
(二)稳定情绪:尽量采取迎合哄骗、亲情感化等方法稳定精神病人情绪。尽可能通知到精神病人的家属和监护人,由他们实施劝导,促使其放下凶器,化解暴力倾向。
(三)使用警械:对暴力倾向无法化解、危害公共安全或他人人身安全的精神病人可以使用警绳、手铐等约束性警械。
(四)使用武器:对正在实施危及公民生命安全的暴力行为,或者暴力抗拒、阻碍民警依法履行职责,暴力袭击民警威胁民警生命安全的,可以使用武器。
(五)救助伤员:现场有伤员的,立即采取急救措施,拨打120急救电话。
(六)赔偿告知:对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告知受害人向精神病人的监护人请求赔偿。
六十九、民警遇到疑似“碰瓷”讹人时,怎么办?
(一)现场调查:进行现场调查,了解事件的来龙去脉,初步判断案情性质。
(二)固定证据:保护现场,进行现场勘查。询问当事人、证人。保存行车记录仪视频资料。
(三)反馈求援:及时报告指挥中心,查找疑似案件报警记录,进一步核实疑似人员是否存在类似案底前科。
(四)果断处置:对有证据证明存在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果断控制,带至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七十、民警遇到群众燃放“孔明灯”时,怎么办?
(一)立即制止:对于现场发现的燃放行为要果断制止,指出燃放行为的违法性。
(二)教育劝导:依法告知群众燃放“孔明灯”的危害后果,规劝其以后不再燃放。
(三)依法收缴:对于未燃放的“孔明灯”,依法当场收缴。
(四)依法移交:对于现场发现“孔明灯”的生产和销售行为,及时移交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法律依据:《消防法》63条、64条,《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168条。
七十一、民警遇群体械斗,怎么办?
(一)及时报告:第一时间将现场情况向指挥中心报告,请求支援。
(二)稳控事态:进行现场喊话,告知械斗的违法性及后果,密切注意双方的情绪、反应,防止出现人员伤亡。
(三)固定证据:使用执法记录仪对现场进行全程录音录像。
(四)集中警力:待支援到达后,集中优势警力,形成对现场的高压、威慑状态,迫使械斗双方停止械斗。
(五)强制带离:适时采取强制措施,将组织者、煽动者强行带离现场。
七十二、民警遇动物袭击人,怎么办?
(一)控制事态:根据现场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制止袭击行为,对正在伤人的动物,可以就地捕杀。
(二)固定证据:对现场知情人进行调查访问,初步判定事件性质。
(三)动物处理:动物有主人的,根据受害人伤情,责令动物主人严加看管、送受害人就医等。无主动物送到动物收容留检场所。国家保护动物,通知林业部门处理。
七十三、民警发现非正常死亡尸体,怎么办?
(一)现场警戒:划定保护区域,布置现场警戒,疏散围观群众,保护现场。有条件的应对尸体进行遮掩保护。
(二)现场调查:开展现场调查访问,寻找现场目击证人。
(三)请求支援:将现场有关情况及时报告指挥中心,通知刑侦和消防等职能部门开展调查取证工作。
七十四、民警发现无主物品,怎么办?
(一)注意认定:仔细询问周围群众,确认是否确属无主。注意区分行人的遗失物和违法犯罪嫌疑人的赃物、作案工具等物品。
(二)仔细查看:对确认的无主物品,要立即进行认真细致地查验,看其是何种物品,内含何物。一旦发现是危险物品,立即上报,迅速协调专业部门,排除险情。
(三)妥善保管:对他人的遗失物品,要帮助寻找失主。对于赃物和作案工具,应及时移交有关部门。
七十五、民警出警中队友负伤时,怎么办?
(一)掩护队友:在保障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就地掩护或者第一时间把队友带往安全地带,必要时可以使用警械武器保障自身及队友安全。
(二)请求支援:请求指挥中心支援,拨打120急救电话。如是开放性伤口,要先进行止血。如果无法查明受伤原因,切忌盲目处置,保持原位等待120救治。
(三)高度戒备:在增援到达之前,检查周围环境,注意戒备,保证人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