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基础知识考试必背考点速记(二)
1、治安管理从轻、减轻或不予处罚的情形:情节特别轻微的、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后果的,并取得被害人谅解的、处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违法犯罪行为的、有立功表现的。
2、治安管理从重处罚的情形:有较严重后果的、教唆胁迫诱骗他人的、对报案人举证人证人打击报复的、在六个月内曾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3、违反治安管理追究的实效: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之日起计算;有连续或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4、劳动教养:1年至3年从作出劳动教养之日其计算,延长期限累计不超过1年。法制部门应当在3日内审核完毕。
5、不执行劳动教养的情形:
精神病人、呆傻人员;
盲、聋、哑,严重患病者;
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1周岁的婴儿以及年满60周岁又有疾病等尚失劳动能力者。
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违法犯罪的外国人、无国籍人、华侨、在大陆犯罪的台湾居民和在内地犯罪的港澳特别行政区居民。
6、收容教育:实施卖淫嫖娼行为尚不够劳动教养的。期限6个月至2年,从执行之日起计算,延长比较长不得超过2年。
7,强制戒毒:期限3个月至6个月,延长比较长不超过1年。离所期限一般不超过3日。工作内容:治疗、管理、保护、组织劳动、教育。
8、公安机关行政执法范围:公安行政管理、公安行政处罚、公安行政强制措施、公安行政强制执行。
9、公安执法监督的基本特征:监督主体的广泛性、监督形式的多样性、监督过程的程序性。
10、公安执法监督的分类:
(一)按监督主体分类:
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检察机关的监督、审判机关的监督、等。
(二)按监督主体与监督对象的隶属关系分类:
外部监督: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检察机关的监督、审判机关的监督、等。
内部监督:督察监督、法制部门监督以及行政复议和国家赔偿制度等。
(三)按监督时间分类:
事前监督:具有预防作用;
事中监督:具有控制作用;
事后监督:具有救济作用;
(四)按监督主体的监督行为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分类:
直接监督:具有直接法律效力能直接产生法律后果;
间接监督:不具有直接法律效力不能直接产生法律后果(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和公民的监督)。
11、人民警察的意识包括:大局、政治、忧患、群众、法治意识。
12、人民警察职业道德的特征:鲜明的阶级性、广泛的人民性、行为的表率性。
13、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规范的内容。
对党忠诚:坚定信念,听党指挥,维护宪法,忠于祖国;
服务人民:热爱人民,甘当公仆,爱憎分明,除害安良;
秉公执法:不循私情、不畏权势、严禁逼供、不枉不纵;
清正廉明:艰苦奋斗、克己奉公、防腐拒贿、不沾不染;
团结协作:顾全大局、通力协作、互相尊重、互相支持;
勇于献身:忠于职守、业绩精强、机智勇敢、不怕牺牲;
严守纪律:服从领导、听从指挥、遵守制度、保守秘密;
文明执勤:谦虚谨慎、不耍特权、礼貌待人、警容严整;
14、人民警察义务的特点:主体的特定性、平等性、人民警察义务直接决定于国家的人用行为。
15、人民警察的义务侧重于:警民关系的影响。人民警察的纪律侧重于:人民警察履行职责的影响。
16、人民警察工作纪律包括:积极履行公务、秉公执法、文明执勤。
17、公安部五条禁令:
严禁违反枪支使用管理规定,违者予以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辞退或者开除。
严禁携带枪支饮酒,违者予以辞退,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开除。
严禁酒后驾车,违者予以辞退,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开除。
严禁在工作期间饮酒,违者予以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辞退或者开除。
严谨参与赌博,违者予以辞退,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开除。
民警违反上述禁令的,对所在单位直接领导主要领导予以纪律处分。民警违反规定使用枪支致人死亡,或者持枪犯罪的,对单位直接领导予以纪律处分。
18、录用人民警察程序:发布公告----进行资格审查---考试---考核---审批。
19、录用人民警察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20、人民警察辞退的情形:
不符合录用人民警察条件,未按规定程序招收的。
有连续两年考核被确定不称职的。
不能胜任现职工作的,又不服从其他安排的。
因单位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
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
21、担任专业技术职务人民警察编制:
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一级警监至二级警督;
中级专业技术人员:一级警督至二级警司;
初级专业技术人员:三级警督至一级警员。
22、行政处分的种类: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人民警察受处分期间不得享受正常的晋升职务、级别,其中受警告处分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
23、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建设的基本方针:从严治警、依法治警。
24、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建设的原则:高效务实、加强监督、着眼基层。
25、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建设的基本要求:公正廉明、英勇善战、无私无畏、雷厉风行。
26、警徽是人民警察的象征与标志。警歌体现了人民警察的性质、任务和宗旨。
27、个人奖励由低至高依次为:嘉奖、记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授予荣誉称号。个人荣誉称号是指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模、一级英模。
28、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都属于事后监督。
29、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由:公安部门、劳动部门、民政部门组成。
30、所谓治理,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建设,这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程的一项积极措施因此应是:边治边建、治中有建。
31、部门系统保卫工作主要是对铁路系统、交通航运系统、民用航空系统。
32、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中,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多民族共同居住的地方应当用当地通用的语言进行 讯问。
33、人事管理的规范化是实现各项工作规范化的前提和保证。
34、公安机关的性质和任务决定了公安队伍必须保持政治坚定,站稳政治立场把握正确方向。
35、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犯罪嫌疑人住处进行讯问。
36、对于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执行,并且应及时将执行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
37、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因履行职责的紧急需要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优先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遇见交通阻碍时可优先通行。
38、公安队伍建设是公安机关的根本建设。
39、对违反纪律的构成犯罪的人民警察按照《刑法》规定,依法给予刑事处罚。
40、对于警卫守护、巡逻执勤等工作,公安机关的工作对策主要是保护。
41、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充分确实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加以刑罚。
42、在紧急排险中需拆除的建筑物、毁坏的其他设施的所有者,必须无条件地服从公安机关现场指挥员的指挥。
43、行政监察机关在进行行政监察活动中具有的职权:检察权、调查权、监察建议权、处分权。
44、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执法活动监督以宪法和法律为依据。
45、公安工作整体上表现出的特点:
阶级性与社会性相结合;
隐蔽性与公开性相结合;
打击与保护相结合;
强制性与教育性相结合;
集中性与分散性相结合;
政策性与法律性相结合。
46、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惩处严重刑事犯罪和经济犯罪是打击的重点和关键,是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记重拳。
47、在全社会各方面健全治安防范制度,加强预防设施建设,检查堵塞各种治安漏洞。
48、坚持以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分析治安形势和制定政策,这是公安决策的根本性保证。
49、打击与防范是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社会稳定的两手,两者互相补充互相兼容。
50、刑事强制工作,即依据《刑事诉讼法》对犯罪嫌疑人所采取的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工作。
51、公安执法监督的核心:是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履行职责、行使职权的合法性进行监督。
52、督察监督的主要方式:进行明察暗访、专项督察和集中督察、受理核查检举报告、组织开展警务评议。
53、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不能提起公安行政复议的情形:不服从公安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其他人事处理决定、不服从公安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民事调解或者参与其他民事活动的纠纷。
54、公安赔偿的种类:公安行政赔偿和公安刑事赔偿。国家赔偿的方式以支付赔偿金为主,以返还财产和恢复原状为辅。
55、公安赔偿构成的要件:主体要件、行为要件、后果要件、因果关系要件。
56、监察机关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监督具有政府行政监督的性质,是政府监督的重要形式。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侦查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监督的内容是公安机关的不立案决定。人民法院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
57、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重点是:四统一(统一录考制度、统一训练标准、统一纪律要求、统一外观标识)五规范(规范机构设置、规范职务序列、规范编制管理、规范执法执勤、规范行为举止:着装、仪容、举止、行为、礼节)。
58、公安机构设置正规化坚持的原则:精简、统一、效能。
59、加强训练做到三个必训:民警上岗和一任必训、职务和警衔晋升必训、基层一线民警每年 实战必训。
60、人民警察的素质包括:政治、业务、法律、文化、心理、身体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