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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公安专业科目知识
2021-06-01 03:51
来源:政华教育


2021公安专业科目知识


我国近代公安机关建立与发展

我国的近代警察是帝国主义侵入中国后的产物。清政府看到帝国主义的警察是统治人民的有效工具,所以开始了我国近代警察机构的建立。对于此部分的内容考察多是靠名称和性质相对应,较少的情况下也会把建立时间结合到一块考察,多是理论考察,所以难度相对较小。为方便大家稍加以理解整理了以下几点内容可供大家参考学习:

首先在清政府时期:基层衙门维护社会治安的保甲制度一家有罪,其他九家必须告发否则连坐,这样的制度在社会动荡的时期难以维护安定的大局,造成很多冤假错案。1898年百日维新实行变法,黄遵宪得到湖南巡抚陈宝箴的支持,到处演讲动员成立了官绅合办的湖南保卫局。每200户选一卢长,每5000户选5户长,遇事的时候就邀请聚集各户长到局公议。商业大贾发展经济很需要稳定的治安,保护自己的财产,另外还可以“于此寓民权”发表自己的意见,参与重要商讨,公共社会治安还有保障,他们也愿意出钱共同办理,那段时间治安好了很多。湖南保卫局成为中国历史上最早的专职警察机构。但是好景不长,百日维新宣告失败,湖南保卫局被更名得以保存。

但是专职警察机构让封建统治这看到了创新统治的好工具,此后清政府在保定、天津等地创办巡警局、警务学堂、巡警学校,人才越来越专业,装备也更统一齐全。遍地开花的局面肯定需要一个统一的管理,1905年清政府设置了巡警部,是中央警察机关,统一领导全国警察,成为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全国性的专职警察机构。

后来4.12政变在国民党的白色恐怖下,共产党遭到血腥屠杀,迫不得已成立了中央特科,是中国共产党在中央机关设立的最早的保卫组织。党从一开始就将保卫工作署于党中央的直接领导之下,收集了大量情报,特别是在“反围剿”斗争中发挥重要作用。情报战线杰出代表“龙潭三杰”:钱壮飞、李克农、胡底。

1931年11月中华苏维埃国和国中央临时政府在江西瑞金成立,国家政治保卫局也随之成立。不同于中央特科是中国共产党的机关,这是“国家”的机关,是我国最早的人民政权的公安保卫机关。

1937年抗日战争全面爆发,中国共产党提出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敌后根据地不断开辟,也相继建立了各锄奸保卫机构。1938年5月成立了延安市警察队,全称“陕甘宁边区人民警察,简称“边警”,是我国“历史上最早”的一支“比较正规”的人民警察队伍。人员扩建编制正规,涉及内卫、交通、户籍、治安等任务分工正规,警服装备等统一正规。守护了边区人民长达十年的幸福安定,促进了工农商还有教育事业等方面发展。鉴于党新形势下的斗争需要,1939年2月,中央决定在党的高级组织内成立社会部,延续中央特科的使命,与敌伪特务作斗争,保障党的政治任务和军事安全。

 

民警察考核的等次

人民警察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

优秀,是指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熟悉业务,工作勤奋,有改革创新精神,成绩突出,清正廉洁。

称职,是指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熟悉或比较熟悉业务,工作积极,能够完成工作任务,廉洁自律。

基本称职,是指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一般,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够,完成工作质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有某些失误。

不称职,是指政治、业务素质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或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存在不廉洁问题。

 

公安与警察的区别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会见到各式各样的人民警察。他们有的顶着炎炎烈日指挥交通,有的在机场车站持枪巡逻,有的在机关单位门口站岗执勤,有的殚精竭虑的追捕罪犯……他们被我们称之为“最可爱的人”,总是默默付出、不求回报,以他们的血肉之躯为我们筑起了平安中国的钢铁长城。他们就是光荣的人民警察,人民的忠诚卫士。所以当他们的辛苦和付出为人们所知,人们纷纷以他们为偶像。因此,近年来报考公务员时选择警察岗位的同学越来越多。那么今天就来聊一聊大家所要报考的公安机关的性质。

首先,我们先来简单说一下“公安”和“警察”的区别。很多人会有这样一个疑惑,有的警车上写着“公安”,有的则写着“警察”,二者有何区别呢?其实非常简单,“警察”说的是一种身份,或者说一种职业。警察是一个历史范畴,它是随着国家的产生而产生的,是为国家的统治服务的。而“公安”则指的是警察所隶属的单位是公安机关,同时也表明了人民警察维护公共安全的基本任务。

其次,我们来说一下公安机关的性质问题。我们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属的公安机关的性质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是具有武装性质的治安行政力量和刑事司法力量。我们把这个性质拆分来理解,第一是说公安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我们大家都知道人民民主专政是我国的国体和国家性质,我们对人民是民主的,公安机关要为人民民主提供良好的社会秩序和治安环境。反之我们对敌人是专政的,也就是说要制裁和镇压那些反动分裂势力和严重的刑事犯罪分子。那么我们怎么去制裁敌人和保护人民呢?就是要通过公安机关日常工作来实现这一目的。

最后说一下公安机关具有武装性质的理解,因为公安机关的工作往往需要与敌人作斗争,所以我国的公安机关是配备枪支弹药等武器装备的,所以其具备武装性质。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公安机关并不是武装力量,在我国武装力量一般指的是解放军、武警和民兵。最后是公安机关是治安行政力量和刑事司法力量,因为在我国公安机关最主要的职责范围就是处理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同时公安机关在性质上属于行政机关,而且其处理刑事案件时也会参与一些司法活动,所以其被称为治安行政力量和刑事司法力量。这就是我们这一次要讨论的公安机关的性质,希望大家用心理解之后准确掌握。

 

群众工作能力之宣传群众

在公安专业科目考试中,群众工作能力每年都是必考科目,而且整体上考查的比重还比较大。很多同学在学习的过程中,对于群众工作这一部分有时候把握的不是很到位,所以我们今天专门和大家一起来聊聊群众工作能力的相关知识点。由于群众工作能力涉及到的知识点比较多,我们今天就主要跟大家来说一下宣传群众的相关问题。

在考试当中,宣传群众主要是从宣传内容、宣传方式方法等方面来进行考查。一般情况下,都是出题问我们,选项中的哪个宣传方式比较好,或者问我们应该将什么作为宣传工作的重点。

说到宣传内容,我们一定要注意内容上要贴近群众,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就是我们要去了解群众关心什么,需要什么,有针对性地选择宣传的内容;贴近实际,就是在宣传过程中,不要只讲大道理,不能从书本到书本,用理论解释理论,要从实际出发,结合群众日常工作需要进行宣传;贴近生活,要深入到群众生活中去,选择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典型事例作为宣传的切入点与结合点,提高宣传效果。比如,夏季天气闷热,居民喜欢开门开窗透风乘凉,那我们就要重点宣传防盗防抢;老年人容易成为受骗者,我们就要重点宣传防诈骗知识。

说道宣传方式方法,要能够灵活多样,充分发挥不同宣传方法的优势,使宣传工作能够更容易被大众所接受及产生最好的效果。比如,可以通过公益广告、微博、微信、抖音等新媒体进行宣传,也可以选择报告、座谈、培训等不同的方式。不过我们要注意的是需要合理地选择宣传的途径。比如对于老年人,很少使用智能手机及新媒体,那我们就不能通过新媒体的方式进行宣传;夏天午休时间,就不能用高音喇叭进行宣传。

宣传群众是我们做好组织群众工作的基础,只有通过宣传,培养群众的主人翁意识,让群众积极参与到社会治安工作当中,我们的工作才能事半功倍。所以宣传群众是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的。但宣传群众在考试当中整体来说是不难的,我们要擅长运用思维发散,多去分析宣传方式的优劣,做出题目还是没问题的。

 

公安权力—治安行政管理权

一直以来,公安专业科目让很多考生感觉比较棘手,知识点多而杂,感觉无从下手。虽然公安专业知识总体上内容确实庞杂,但针对考试本身而言,并不是特别难攻克,需要各位考生在了解考试内容后针对性的背诵和记忆,并且通过做题的方式了解考试重点内容,边做题、边记忆、边总结。今天就来介绍一个常规考点——治安行政管理权。

治安行政管理权,是公安机关的重要权力,也是考查过程中的重要考点,需要考生掌握该权力的内容以及行使该权力的具体措施。治安行政管理权包括治安行政处置权、治安行政处罚权、治安监督检查权、治安行政强制权,接下来进行一一介绍。

1.治安行政处置权

治安行政处置,是指公安机关在治安行政管理活动中,为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依法对特定的人、物、事、场所采取的命令、禁止与取缔、许可等行为。从概念中可以总结出治安行政处置权的具体措施,即命令、禁止与取缔以及许可。

(1)命令,公安机关依法向负有特定义务的人发出的作为、不作为和约束的指令。如民警看到歹徒持刀行凶,命令其放下凶器。

(2)禁止与取缔:对违反治安管理、扰乱社会秩序、妨害社会公共安全的行为宣布禁止,予以取缔。如对于非法集会、游行示威,宣布禁止。

(3)许可:公安机关在行政管理中,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请示依法允许或者否定的一种权力。这种权力通常是通过审核批准、决定、登记、颁发证照、指挥等形式表现出来。如公安机关向旅馆业颁发特种行业许可证。

2.治安监督检查权

治安监督检查,是指公安机关依法对应负治安责任的社会团体、组织及个人履行治安责任、预防治安问题的发生所进行的监督检查。通过治安监督检查,发现违章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处置或制裁。发现治安隐患,要求监督对象限期整顿改正,预防治安问题的发生,增强其自治、自防、自卫的能力,创造安全的生产和工作环境。

3.治安行政处罚权

治安行政处罚,是公安机关对于违反治安管理,情节轻微,尚不够刑事犯罪的行为,依法实施的行政处罚。治安行政处罚是我国行政处罚的一种。治安行政处罚的种类有警告、罚款、行政拘留、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如对于吸毒的违法嫌疑人行政拘留,即属于治安处罚。

4.治安行政强制权

治安行政强制,是指公安机关在依法进行治安行政管理和实施治安行政处罚时,为达到使行为人履行法定义务或接受处罚的目的,对不履行法定义务或不服从治安行政处罚的人所采取的人身和物品的强制手段。治安行政强制权主要有以下几种:强制传唤、强行带离现场和强制拘留、强制隔离、约束特定的人、盘问检查等。如对于醉酒闹事的人,约束其人身自由,强制醒酒。

以上是关于治安行政管理权的具体内容,接下来通过几道题目巩固一下该知识点。

例题1:(多选)公安机关的治安行政管理权包括( )。

A.治安行政处置权

B.治安行政处罚权

C.治安监督检查权

D.治安行政强制权

【答案】ABCD。解析:本题旨在考查公安机关的治安行政管理权的内容,根据以上对于治安行政管理权的内容介绍,不难得出答案为ABCD。

例题2:(单选)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的治安行政处置权表现形式正确的是( ):

A.命令、禁止与取缔、许可、盘问

B.命令、禁止与取缔、强制传唤、盘问

C.命令、禁止与取缔、审核批准、颁发证照

D.命令、禁止与取缔、强制传唤、强制拘留

【答案】C。解析:本题具体考查了治安行政管理权中的治安行政处置权,表现形式包括命令、禁止与取缔以及许可,其中许可通常是通过审核批准、决定、登记、颁发证照、指挥等形式表现出来,故本题答案为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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