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点汇总(二)
透过“两男被民政局拒绝登记”看婚姻
本案的基本案情是,李某是一名同性恋者,这天,他和男朋友刘某来到了某某市某某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准备办理结婚登记,他们顺利进了民政局,排队等号,可是,到了他们的时候,他们却被民政局以“没有法律规定同性可以结婚”为由予以拒绝了。李某在无可奈何之下,把这个民政局告上了法庭,他请求判令民政局为他们办理婚姻登记。后来,法院审理认为,民政局的做法是对的,并且驳回了李某的诉讼请求。
本案的核心在于,李某是同性恋,现行法律没有为同性恋登记婚姻的规定,行政机关只能依据法律进行行政行为。所以说,上述案例中民政局做出的行政行为程序是合法的、适用的法律也是正确的。也就是说,婚姻必须是男女两性的结合,即婚姻只能存在于男女两性之间,具有两性结合的特点。并且目前在我国,法律并不承认“同性婚姻”,所谓“同性婚姻”是不符合婚姻的本意和宗旨的。讲到这里,我们来分享一下结婚的必备条件以及关于婚姻的效力。
1.婚姻的实质条件
(1)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2)必须达到法定的结婚年龄。法定婚龄是指法律规定准予结婚的最低年龄。《婚姻法》第6条规定,结婚年龄,男性不得早于22周岁,女性不得早于20周岁。
(3)必须符合一夫一妻制。
(4)禁止一定范围的血亲结婚。《婚姻法》第七条第1项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5)限制患有法律规定的某种疾病的人结婚。《婚姻法》第七条第2项和《婚姻登记条例》第6条第5项规定,男女一方或者双方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登记。
2.婚姻的形式条件
结婚登记是我国自然人结婚的法定形式要件,是确立夫妻关系的法定程序。《婚姻法》第8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
3.婚姻的效力
(1)无效婚姻:
《婚姻法》第1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2)可撤销婚姻:
可撤销的婚姻,是指已成立的婚姻关系,因欠缺结婚的真实意思,受胁迫一方当事人可依法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的婚姻。
【试题演练】(多选)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结婚必须具备的条件包括:( )
A.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B.符合一夫一妻制的原则
C.男女双方都达到法定婚龄
D.男女双方订有婚约
【答案】ABC。解析:本题考查的是结婚的必备条件。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婚姻的实质条件包括:(1)男女双方完全自愿;(2)必须达到法定的结婚年龄。《婚姻法》第6条规定,结婚年龄,男性不得早于22周岁,女性不得早于20周岁;(3)必须符合一夫一妻制;(4)禁止一定范围的血亲结婚;(5)限制患有法律规定的某种疾病的人结婚。《婚姻法》第七条第2项和《婚姻登记条例》第6条第5项规定,男女一方或者双方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登记。故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BC项。
刑法热点分析之犯罪的未完成形态
刑法内容在例年事业单位考试中属于法律热点考试科目,其中对于一些知识点的考查频率也是极高的,在我们做题的过程中也会发现对于一些常考考点很难掌握,今天我们以刑法中的一个知识热点—犯罪的未完成形态,进行解剖分析。
一、法条规定
《刑法》第22条规定:“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刑法》第23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外的原因而未能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刑法》第24条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二、知识点梳理
一般情况下完整的犯罪过程:思想-准备-实施-既遂,而犯罪的未完成形态是指在某一个阶段由于一些原因行为人停止实施犯罪,对于行为人这一行为,我们法律上是如何处置的。考题中我们需要掌握的,其一,行为人在哪一阶段停止实施;其二,行为在此阶段停止的原因;结合这两点确定行为人属于犯罪未完成形态中的哪一种以及对于此种未完成形态的处罚原则是怎样的。
犯罪预备:准备阶段+意志外原因
处罚原则: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剖析:这里的准备阶段是指未实施犯罪准备相应的工具,制造相应的条件,意志外的原因通常包括第三人的原因、被害人的原因、环境因素、身体情况等
犯罪未遂:实施阶段+意志外原因
处罚原则: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
剖析:在做题过程中如何准确定位实施阶段,或者说如何来界定出未遂和预备的界线,以是否“着手”为界定点,即是否被害人造成现实的、紧迫的危险,造成现实紧迫的危险则是处在实施阶段,意志外原因同预备相同+达到足以阻止的程度(如小区周围360度无死角摄像头,无法作案)
犯罪中止:全过程+意志内原因
处罚原则: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剖析:中止发生在犯罪全过程,同时中止的原因在于意志内也就是行为人自己选择了放弃。
其中原则需要对号入座,应当和可以的区分尤为重要,应当有必须之意,可以有选择之意。
三、答题技巧
常考题型:案例+属于犯罪未完成形态中的哪一个?
做题两步走:
第一步:读题,如果题目中的体现的是行为人自动放弃犯罪,我们可以确定属于犯罪中止,下一题。
第二步:看阶段,如若排除第一步的情况,此时看行为是在实施阶段还是准备阶段放弃犯罪,实施阶段-犯罪未遂,准备阶段-犯罪预备
希望刑法学习技巧能给予大家更多学习刑法的动力。
刑法学之刑罚的种类
刑事处罚是刑法规定的,由国家审判机关对犯罪人适用的,以限制或剥夺其一定权益为内容的强制性制裁方法。
刑事处罚这部分内容是公共基础知识科目中法律部分的重点内容,它的考察方式主要有:一是直接考察刑罚的种类;二是考察刑罚种类的性质;三是考察刑法如何运用。接下来我们就来具体了解刑事处罚这一知识点。
刑事处罚包括两大类,一是主刑,二是附加刑。
一、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五种。主刑只能独立使用,不能相互附加适用。也就是说对于一个犯罪分子最终执行的刑罚只能适用主刑中的一个,而不能是既判处有期徒刑又判处无期徒刑。因此主刑只能独立使用,不能相互附加适用。
1.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依法实行社区矫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
2.拘役是剥夺犯罪分子短期人身自由,就近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
3.有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期限的人身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
4.无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终身自由,强迫其劳动并接受教育和改造的刑罚方法。无期徒刑是自由刑中最严厉的刑罚方法。
5.死刑是剥夺生命刑,针对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包括死刑立即执行、死缓2年。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核准,死缓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核准。
我们对于主刑中的种类,可以作如下对比:
我们再来看死刑制度,死刑是针对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适用的,包括死刑立即执行、死缓2年。但对于一些特殊对象,即使罪行极其严重也不可以适用死刑。即审判时(羁押~执行前阶段,都叫审判时)怀孕的妇女和犯罪时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不适用死刑;审判的时候已满75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的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而对于死缓的适用,即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2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2年期满以后,减为25年有期徒刑。
二、接下来我们再看附加刑。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四种。附加刑既可以附加适用也可以独立适用。也就是说对于一个犯罪分子最终执行的刑罚可以适用附加刑中的一个,也可以是既判处罚金和剥夺政治权利等附加刑。因此附加刑可以独立适用,也可以相互附加适用。
1.罚金(而非罚款,罚款属于行政处罚)是指法院判处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
2.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人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剥夺政治权利的内容:两选六自由、公务国有头。包括剥夺罪犯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3.没收财产(而非没收违法所得、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非法财物属于行政处罚)是指没收犯罪分子个人合法财产的全部或部分的刑罚。
4.驱逐出境是指对在中国境内犯罪的外国人或无国籍人,强制其离开中国境内的刑罚。驱逐出境只能针对外国人适用。
我们了解了刑事处罚的相关知识点,用下列题目来巩固该知识点。
1. 关于管制,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管制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
B.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C.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参加劳动的,可以酌情发给报酬
D.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至两天
【答案】B。解析: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依法实行社区矫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拘役是剥夺犯罪分子短期人身自由,期限为1个月~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不超过1年,对于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可以酌量支付报酬,每个月可回家1~2天。故本题答案选B。
2. 下列刑罚中属于一定期限剥夺自由刑的是?( )
A:管制
B:无期徒刑
C:剥夺政治权利
D:有期徒刑
【答案】D。解析:有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期限的人身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故本题答案选D。
3. 下列刑罚中既可独立使用又可附加使用的是?( )
A:管制
B:无期徒刑
C:剥夺政治权利
D:有期徒刑
【答案】C。解析: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五种。主刑只能独立使用,不能相互附加适用。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四种。附加刑既可以附加适用也可以独立适用。故本题答案选